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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鄒城改造步伐,進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的出行條件和完善生活配套設施,鄒城市人民政府擬對以下土地實施征收。
鄒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1-06)
2021年7月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鄒城市2021年第6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魯政土字H〔2021〕40號)批準征收我市土地6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塊一:位于鑫琦府邸北區以北,接駕山路以西,總面積6公頃,涉及鋼山街道后八里溝村、朱家山村2個村土地。其中:鋼山街道后八里溝村土地1.4803公頃(農用地1.4803公頃,其中水澆地0.9076公頃,有林地0.4217公頃,其他林地0.0011公頃,農村道路0.1365公頃,溝渠0.0134公頃);朱家山村土地4.5197公頃(農用地4.4617公頃,其中水澆地2.7979公頃,有林地0.2308公頃,其他林地0.8567公頃,農村道路0.1310公頃,田坎0.39810公頃,坑塘水面0.0427公頃,溝渠0.0046公頃;建設用地0.0580公頃,其中水工建設用地0.0580公頃)。該地塊土地作為科教用地。
二、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布,并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為有異議的,可以于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濟寧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鄒城市2021年第6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魯政土字H〔2021〕40號)有異議的,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趙靜
聯系電話:0537-5344887
鄒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鄒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1-07)
2021年7月1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鄒城市2021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魯政土字H〔2021〕25號)批準征收我市土地6.7855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塊一:位于崇義路以北,國宏大道以南,金山大道兩側,總面積0.0265公頃,涉及鋼山街道汪家莊村1個村土地。其中:鋼山街道汪家莊村土地0.0265公頃(農用地0.0265公頃,其中水澆地0.0218公頃,田坎0.0047公頃)。該地塊土地作為公路用地。
地塊二:位于崇義路以北,國宏大道以南,金山大道兩側,總面積0.3583公頃,涉及鋼山街道后八里溝村、前八里溝村2個村土地。其中:鋼山街道后八里溝村土地0.3572公頃(農用地0.3572公頃,其中水澆地0.3356公頃,有林地0.0006公頃,農村道路0.0210公頃);前八里溝村土地0.0011公頃(農用地0.0011公頃,其中有林地0.0011公頃)。該地塊土地作為公路用地。
地塊三:位于崇義路以北,國宏大道以南,金山大道兩側,總面積1.0836公頃,涉及鋼山街道前八里溝村1個村土地。其中:鋼山街道前八里溝村土地1.0836公頃(農用地1.0836公頃,其中水澆地0.2212公頃,其他林地0.8442公頃,農村道路0.0182公頃)。該地塊土地作為公路用地。
地塊四:位于崇義路以北,國宏大道以南,金山大道兩側,總面積1.6091公頃,涉及鋼山街道汪家莊村1個村土地。其中:鋼山街道汪家莊村土地1.6091公頃(農用地1.6091公頃,其中水澆地0.5917公頃,旱地0.1464公頃,田坎0.1588公頃,設施農用地0.6255公頃,農村道路0.0867公頃)。該地塊土地作為公路用地。
地塊五:位于崇義路以北,國宏大道以南,金山大道兩側,總面積0.6151公頃,涉及鋼山街道汪家莊村、后八里溝村、朱家山村3個村土地。其中:鋼山街道汪家莊村土地0.0871公頃(農用地0.0871公頃,其中其他林地0.0812公頃,溝渠0.0059公頃);后八里溝村土地0.1910公頃(農用地0.1910公頃,其中水澆地0.0535公頃,有林地0.0420公頃,其他林地0.0793公頃,溝渠0.0014公頃,農村道路0.0148公頃);朱家山村土地0.3370公頃(農用地0.3370公頃,其中水澆地0.2491公頃,有林地0.0208公頃,其他林地0.0126公頃,溝渠0.0149公頃,農村道路0.0396公頃)。該地塊土地作為公路用地。
地塊六:位于崇義路以北,國宏大道以南,金山大道兩側,總面積1.5556公頃,涉及鋼山街道汪家莊村、后八里溝村、朱家山村3個村土地。其中:鋼山街道汪家莊村土地0.5922公頃(農用地0.5922公頃,其中水澆地0.5352公頃,農村道路0.0570公頃);后八里溝村土地0.2960公頃(農用地0.2960公頃,其中水澆地0.2175公頃,有林地0.0027公頃,其他林地0.0640公頃,農村道路0.0118公頃);朱家山村土地0.6674公頃(農用地0.6674公頃,其中水澆地0.6564公頃,其他林地0.0110公頃)。該地塊土地作為公路用地。
地塊七:位于崇義路以北,國宏大道以南,金山大道兩側,總面積1.5373公頃,涉及鋼山街道后八里溝村、前八里溝村2個村土地。其中:鋼山街道后八里溝村土地1.2197公頃(農用地1.2197公頃,其中水澆地1.1592公頃,農村道路0.0605公頃);前八里溝村土地0.3176公頃(農用地0.3176公頃,其中水澆地0.0020公頃,其他林地0.3156公頃)。該地塊土地作為公路用地。
二、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布,并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為有異議的,可以于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濟寧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鄒城市2021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魯政土字H〔2021〕25號)有異議的,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趙靜
聯系電話:0537-5344887
鄒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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