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市房管局獲悉,我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工作已經啟動,于4月10日至6月30日接受申購。
經濟適用房申購事項
一、房源情況
怡寧家園、怡馨家園和怡和家園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尚有428套剩余房源,其中:怡寧家園剩余房源269套;怡馨家園剩余房源86套;怡和家園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剩余房源73套(以上房源均為11層小高層,暫定價2700元/平方米)。
二、申報范圍
鄒城戶籍及在鄒城工作的外來務工、農村進城就業人員,有穩定工作住房困難家庭。
三、申報時間
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6月30日
四、申購條件
1.鄒城市戶籍家庭及外來務工、農村進城就業人員在鄒城有穩定工作,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務合同并在城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90%(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85萬元)的低收入家庭;
3.無房戶,有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積);
4.無機動車輛或有機動車輛且購置價格在10萬人民幣以下,無工商注冊信息或有工商注冊信息在10萬人民幣以下;
5.申請人與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扶養關系;
6.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25周歲以上的單身居民(包括未婚、離異滿半年、喪偶等),若符合上述條件,鄒城市街道辦事處戶籍家庭(含鄉鎮非農戶籍)符合2、3、4、5、6條件,都可以進行申購。已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在2016年10月1日后已婚的可以作為獨立家庭進行申購。車輛、稅務登記信息在2017年3月1日后注銷或變更的,不符合申購條件。
五、申購材料
1.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2.市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或《鄒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證明》原件;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婚子女)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已婚的出具結婚證,離異的出具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判決書以及婚姻誠信承諾書);
4.有住房的,提供現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無住房的,提供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有、無房)查詢證明,無法確定的由戶籍所在地村居出具無房證明(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由本人提交誠信承諾書;
5.提交每個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由本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村居出具;
6.擁有機動車輛的,提供購車發票或車輛交易價格有效證明;
7.鄒城(農村戶籍進城就業)及外來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務合同并在城區交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的,須出具人社部門的相關證明材料;
8.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規定的其他材料。
每個家庭只能有一個申請人,填寫一份申請表,申購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成員重復申請或者申報材料不實的,其申請無效。為便于歸檔,所需證明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或復印。
六、申請、審核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鎮政府民政辦、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兗礦集團職工向兗礦集團提出申請,由兗礦集團初審;進城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由用人單位初審。鎮民政辦、社區居委會、兗礦集團、用人單位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就申請人證明材料和申請家庭的人口、經濟收入、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居民家庭提出初審意見并張榜公布。經公布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審核
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核實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等相關情況,提出復審意見并張榜公布。經公布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申請材料和復審意見報送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公示
1.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十五日內協調相關部門查詢相關信息,并確定申購家庭人口數后,將申報材料轉交市民政部門。2.市民政部門二十五日內對申購人家庭收入進行認定,對符合收入認定條件的家庭發放《鄒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證明》,并將收入認定證明資料轉交市房管局。3.市房管局完成有無自有住房的查驗后,報送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4.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三十五日內對申購人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狀況進行匯總,經審核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建立登記信息并錄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在《鄒城市房管局網》和《鄒城市外宣網》予以公示結果,公示期限七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不成立的,申購人家庭即具備本年度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輪候資格。
七、相關說明
1、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只準許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成員與申請人沒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的,不參與家庭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積計算。
2、符合上述條件的,無工作單位,戶口在城區為空掛戶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直接受理。
3、申購登記結束后,怡寧家園、怡馨家園和怡和家園經濟適用住房剩余房源將按照1:1比例按照分值確定入圍資格,采取公開搖號的形式搖出選房順序。如果選房結束后有放棄房源,候補家庭按照分值順序依次進行選房,(分值按照2014年度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分配實施方案評分因素確定)以此類推,直至房源銷售完為止。
4、如果此次申購登記家庭不足,在2017年7月1日后轉為日常受理審核,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個人申報時間順序進行審批,直至房源銷售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