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專家提醒 炒作商住房“限購”是擾亂市場行為 政府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法制晚報訊(記者 陳斯)近期商住房被炒得很熱,然而其自身的“先天不足”,使得短期熱銷不能持久。記者上午從北京市房地產協會獲悉,所謂的商住房,其實是將非住宅用地開發建設成可居住房屋的通俗叫法,本質上屬于非住宅,而且其房產證上也注明了是商業、辦公類產權。購買商住房存在可能沒有配套服務設施、土地出讓年限最長只有50年以及交易和持有成本高等諸多弊端和風險。
市房地產協會會長陳志表示,盡管商住房看似滿足了部分群體的居住需求,但是潛在問題和風險特別多,購買時還需謹慎。同時,也要給開發商一句忠告,用炒作商住限購這種手段來賣房,是一種擾亂市場、無視法律法規的行為,陳志認為政府一定會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的。
商住房本身從近幾年的數據分析看,目前拿地未施工、施工未上市、上市未銷售的商住房總量不小,這種潛在供應和現有在售的商住房加一起,總庫存還是不少的,這就存在存量過剩的風險了,這也將直接導致這類房屋升值空間變小、漲幅緩慢。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建還是買,對于開發商和投資者來說,都應該理性考慮。
風險提示
不是住宅卻當住宅來銷售,購買這種“偽住宅”存在哪些風險?
1.商住一般不強制性要求設計配套服務設施,例如:學校、商業、居委會等,商住房是享受不到這些配套服務的。
2.商住項目的土地出讓年限一般只有40年或50年,住宅則是70年。
3.買商住房的貸款期限一般不能超過10年,貸款利率至少上浮10%,而且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商住在購買和使用過程中都不能享受住宅的稅費減免優惠,交易和持有成本高。2013年國家出臺的系列信貸、稅收政策,只針對住宅項目,對非住宅并無優惠政策支持。
5.商住用的不是民水、民電,水電等費用標準高于住宅。
6.買商住不能遷入戶口。
7.商住基本上都沒有燃氣,只能用電磁爐。
8.商住的公攤通常情況下都特別大。
9.商住的物業費、供暖費,要比住宅貴很多。
10.由于很難成立業委會,商住房的業主維權也很困難。而且商住不是住宅,所以用作居住時很多權益不受法律保障。
11.商住的宜居性較差,人員混雜,安全性差。